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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直播访谈第二场: 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

浏览:1105次 发布时间:2024-03-09 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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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      

 时间:2024年3月9日上午10:00

地点:最高人民法院全媒体新闻发布厅

嘉宾: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

主持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张仲鲁

简介:介绍人民法院做实诉源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第二场,围绕“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主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解读报告,介绍人民法院做实诉源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

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周加海表示,在司法审判领域,不仅要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违法犯罪能够依法公正处理,还要向前再延伸一步,促进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和违法犯罪。

什么是“诉源治理”?周加海提到,就是要实现对诉讼的源头治理。强调对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运用调解等非诉讼解纷方式及时化解,避免矛盾激化、形成诉讼;同时,要通过科学地治理和管理,有效预防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批量”的同类矛盾纠纷反复发生。

周加海说,根据已有数据,全国法官一年到头不休息,平均每人每天都得办结1件案件。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大大小小的事都到法院打官司,最后一道防线变成了第一道防线,甚至是唯一防线,那就必然会造成“诉讼爆炸”,造成有限的司法资源不堪重负。强调“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不仅仅是为了给法院和法官减压。往深里看,这项工作做好了,能够有效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能够增进社会和谐稳定,既有利于减少人民群众讼累,也有利于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

高频热词“能动司法”如何理解?

“能动司法”,既是今年法院工作报告的高频热词,也是2023年法院工作的关键词。能动司法与“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周加海说,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能动司法是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能动司法”的含义是:司法审判工作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通过积极主动地发挥审判职能,有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反对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坚持能动司法,是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的必然要求;“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是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

▲周加海

周加海提到,能动司法理念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个案办理层面。个案件的处理,往往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是选择调解还是判决?是适当从宽还是适度从严?既考验我们的司法智慧,又需要我们具有能动司法的意识和能力。周加海对此进行举例,提到破产案件是“一破了之”还是寻求破产重整?在校或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因涉嫌网络犯罪被起诉到法院,是只满足于“于法有据”判决还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周加海在两个案例中都认为后者的方案更合理,并指出一个好的司法裁判,往往能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乃至“指导一片、治理一片”的效果。

第二,司法政策层面。就是要充分发挥较高层级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的职能作用,立足于审判实践,制定相应司法政策或司法解释,从制度上解决较为普遍、突出的社会问题。例如,“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祖孙合照被造谣老夫少妻”等事件刺痛了全社会的神经,针对网络暴力多发、高发态势,最高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织细织密从严惩治网暴行为的法网,防止“按键伤人”,就有效防止了类似恶性事件的反复发生。

第三,促进治理层面。对一个国家来说,诉讼案件的类型和数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很多问题,会通过案件反映出来、暴露出来。人民法院结合案件办理,提出司法建议,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1200万件诉前调解案件的意义

周加海表示,虽然“诉源治理”带有一个“诉”字,并不是单指法院诉讼,不是法院一家的事,而是一套政策组合拳,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特别是,为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讼前,需要各部门各方面都能担当尽职,切实履行好“前端”的职责和使命。

最高法报告中提到,2023年,全国法院通过在诉前委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等,共调解纠纷1199.8万件。周加海说,这将近1200万件的诉前调解案件是什么概念呢?它占到同期诉至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总量的40.3%。这一方面说明,调解等非诉解纷方式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抓前端、抓源头的工作还有很大努力空间。

“诉源治理”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发挥非诉解纷机制成本低、收效好的优势,更早、更主动、更能动地调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要让老百姓非得跑到法院这一“后端”来解决“前端”的问题。在这方面,浙江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落实“抓前端、治未病”,推动诉源治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关于案件正式立案后,人民法院如何做到“诉源治理”?周加海提到,裁判首先要公正、妥当。如果裁判本身存在问题,上诉、申诉、上访、信访就不可避免,就会人为制造“诉源”。裁判要实质性化解纠纷,法院一定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不能“结案了事”。还要做到同案同判。为此,最高法一直在采取措施,包括发布司法解释、政策文件、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近期还推出了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等等。(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文)

编辑: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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