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 13 日,第一届社会治理法学学术论坛暨 “社会治理法学与法律人类学对话” 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市丰台区首农发展创新科技产业园成功举行。本次会议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主办,围绕 “善治和义” 的实践样本进行了体系化学理化诠释传播。
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创建者徐汉明教授应邀出席并作学术主旨演讲。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高其才教授等也出席会议并作相关发言。
和义街道系清末庚子赔款,土地被官僚购买、雇工经营而设立和义庄。新中国成立后历经体制机制变迁,1999年北京市政府批准其为丰台区和义街道办事处,承担“首都前院、文化客厅、生态屏障”的功能。步入21世纪以来,处于北京南郊城乡结合部的和义街道社区治理,面临国营农场划转的体制壁垒、安置房产权界定难历史遗留问题叠加;国有职工宿舍、移民安置与老旧小区改造问题交错;加之人口老龄化、基础设施薄弱、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等问题犬牙交错;给新时代城乡结合部社会治理提出诸多挑战。为此,首都经贸大学与丰台区和义街道围绕共建共治共享“善治和义”建设开展战略合作,推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核心,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三大目标,构建了系统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党建引领“12345+N”治理体系,取得明显成效。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善治和义”这个模型具有体现城乡一体“北京特色”的现实意义;超大城市治理“中国样板”的典型意义;基层治理“开放特点”的新范式意义;三治融合“时代特征”的传播意义,“首善之都”的世界意义;值得总结、复制和推广。
围绕如何将善治和义的实践样本予以体系化学理化诠释传播,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会同北京市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主办,该校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中心、市法学会首都城市治理法治研究基地、丰台区和义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律人类学云端读书会发起第一届社会治理法学学术论坛暨“社会治理法学与法律人类学对话”学术研讨会。开幕式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世君教授主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副书记欧阳沁,北京市丰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栋在开幕式上致辞。
在主旨发言环节,徐汉明教授作《社会治理法学的理论指导、研究对象及其方法》的演讲。他围绕社会治理法学产生发展的时代背景、根本指导地位、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展开论述。他认为,社会治理法学是以一切社会治理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相关科学活动及其成果认识的总称;构建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其着力点在于准确揭示社会治理法治道路、制度、理论、实践的质的规定性,形成一系列有关治理理念、观点、原理、学说、思想、理论、知识、学术等等。他介绍当下学界实务界围绕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形成了“八大学派”,产生了系列成果。这为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不断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导和学术养分。徐汉明教授提出,社会治理法学产生发展的时代背景既是对中国法学教育70年的创新性总结,也是在回答人民之问、科学之问、价值之问、时代之问之中孕育而生的,构建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是发展完善哲学人文社会科学三大体系的客观需要,也是拓展我国法治话语传播体系的现实选择。
徐汉明教授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是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指导,涵盖“六维结构”“十八论”的科学体系,其历经“厦门萌发”“福州思考”“之江型构”“上海实验”“深港澳”“京津冀”“中部崛起战略支点”“长珠潭”城市群功能再造。随着城市治理体系定型化成熟化制度化,为推动中国之治发展“平安”减贫”“城市群崛起”四大奇迹,进而为人类城市文明提供新形态奠定了深厚基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具有鲜明实践性、科学性、时代性的典型特征,这不仅为构建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三大体系提供了基本遵循,也要求我们应当运用多种方法去研究和深入挖掘其中蕴含的制度规范、基本理论等,为实现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智力支撑。
研讨会吸引了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的高校学者、科研院所研究人员,以及执法司法机关的实务工作者踊跃投稿。论坛交流环节,论文作者围绕基层治理的法律民族志与规范实践、制度—场域视角下的社会治理法治化、多元纠纷解决与治理知识的地方性生产三个主题展开深入研讨和交流。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平作了交流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博士讲师徐凯作了点评;社会治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李润鑫、张灏晨,社会治理法学硕士研究生任敬奇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中实智库)
编辑: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