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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徐汉明出席新时代“枫桥经验”2025年学术年会并发表主旨演讲

浏览:21007次 发布时间:2025-11-19 09:23:04

中视网中视新媒体讯(通讯员:张灏晨)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基层治理之路,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研讨会暨浙江省法学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于11月1日在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成功举办。

本次年会主办单位为浙江省法学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会、杭州师范大学、浙江警察学院,协办单位包括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浙江警察学院“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杭州师范大学作为承办方之一,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拥有深厚的法学研究底蕴和基层治理研究基础,其沈钧儒法学院在“枫桥经验”研究领域成果丰硕,为本次年会的顺利举办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年会开幕式上,浙江警察学院副院长许韬教授主持会议,浙江省政法委副书记叶新、浙江警察学院党委书记蒋建森、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张杭君进行致辞,肯定了各主办单位在“枫桥经验”相关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在主旨报告环节,何艳玲教授、徐汉明专家、贺海仁教授、汪世荣教授、张长东教授、黄兴瑞教授、汪锦军教授、余钊飞教授等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带来了精彩分享。

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社会治理法学知名学者徐汉明应邀出席并作《习近平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研究》的主旨演讲。徐汉明认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具有原创性贡献的重要内容。他提出,随着经济社会转型深入推进,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给基层治理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新的考验。他对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做了体系化学理化阐释,并将这一科学理论的基本内涵概括为原理论、原则论、规律论、保证论、宗旨论等“六个维度”“十九论”的系列观点,以及实践性、科学性、时代性的鲜明特征,和哲理深厚的辩证思维、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问题导向的改革思维等理论品质。他进一步谈到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时代价值,认为这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重大成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世界各国基层治理创新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据悉,本次年会共收到来自全国多所高校、科研院所及政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和研究生的大量论文投稿,经专家组遴选,60篇高质量论文入选参会。来自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多学科的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体系、“枫桥经验”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枫桥经验”与信访工作法治化、数字技术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深化理论研究层次,助力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专业博士生张灏晨参加了本次年会。

编辑: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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