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
侯振发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今天在历史文化名城扬州,第十一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盛大开幕。本届论坛由扬州大学、中国行为法学会携手我校共同主办,在此,我受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王洪祥委托代表中国法学会、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向莅临指导的张文显教授,江必新教授、姜伟副主任、陈国庆副主任,夏道虎院长、李占国院长,李文燕总监事,刘巧泉校长等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的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本届论坛举办付出辛勤努力的扬州大学全体师生致以崇高的敬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中国共产党最早创办的高校之一,建校77年来,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深化经法管一流学科资源深度融合、推进法学教育体制与学院体系变革、搭建科研平台、创新学科发展,在推进双一流建设方面取得可喜成绩。同时,我校依托法治社会·长江论坛、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司法鉴定与社会治理等平台,同理论界、实务界、国际友人等各方面积极交往交流交融,获益颇多,为我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遇和条件。我校党委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系列战略部署过程中,始终对标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的部署要求,深化法学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增设了纪检监察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国际法学院,法与经济学院,形成了1+5法学院+特色法学院的办学格局。学校始终对标经济社会发展的急迫需求,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的基本职能,按照“高起点、跨越式、重协同、建机制”的思路,搭建起了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协同创新平台,如“新时代科技革命与知识产权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鉴定技术应用与社会治理学科创新基地”“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在全国创设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实现博士、硕士研究生与本科生全覆盖,与湖北省六所高校开展部省共建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率先承担教育部社会治理法学新文科改革试点。社会治理法学已成为我校法学教育“品牌”之一。
扬州大学凭借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卓越的学术追求和强劲的发展势头,在教育领域独树一帜,尤其在法学、社会治理等学科建设方面成果丰硕。我们两校携手,是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互补,为本届论坛的成功举办提供了强大支撑,注入了新的活力。
本次论坛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为主题,对于理论界实务界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以社会治理现代保障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具有独特的理论方位,她由一系列基本命题、核心范畴、系列观点所构成,蕴含着深邃的公理、政理、法理、哲理价值,是包含政治保证、顶层设计、实施方略、重点领域、治理方法的科学体系。这一理论呈现出实践性、科学性和时代性的总体性特征,彰显出哲理深厚的辩证思维、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求真务实的实践思维、守正创新的发展思维等独特品质。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丰富发展,标志着党对社会治理的规律性认识实现了新飞跃,引领平安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持续创造经济高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城市快速崛起、人类减贫奇迹提供了磅礴伟力。
“法治社会·长江论坛”自2015年创设以来,始终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组织理论界实务界体系化、学理化阐释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相继围绕“法治社会的理论与实践”“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实践”“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经验总结与理论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法治社会建设视野下的营商环境研究”“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习近平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等重大命题开展研讨,不仅推动理论与实务结合,打造学术共同体,产出一大批理论成果,而且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体系化学理化阐释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是我们当下的重要任务。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和方法,进行体系化研究,全面把握其核心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把论坛办成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平台;办成体系化学理化阐释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重要阵地;共同承担起时代赋予的使命与任务。
最后,预祝论坛圆满成功!祝愿各位领导、专家、朋友们在扬州度过一段充实而美好的时光!谢谢大家!
编辑: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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