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4日,北京。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娄勤俭一锤定音: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提请本次大会审议。这意味着,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即将诞生,2026年全国两会因此迎来名副其实的“重头戏”。

“如果说民法典为我们每个人的民事权利立下了规矩,那么生态环境法典,就是为我们共同的家园、为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筑牢法治根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如是说。
从2023年11月3日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到如今即将提请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议,这部承载着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期盼的法典,正从蓝图走向现实。它将为你我呼吸的空气、饮用的水源、栖居的家园,编织一张最严密、最坚实的法治保护网。
从“单打独斗”到“系统集成”:一部法典的质的飞跃
面对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律已达30余部的现实,公众或许会问:为何还要编纂一部法典?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薇给出了清晰的回答:这部法典的编纂,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对现有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
秦天宝参与了这项立法工作。在他看来,法典编纂的意义,绝不仅仅是把过去的法律简单汇编,而是一次从“单打独斗”到“系统集成”的质的飞跃。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从过去的分散立法、应急修法,迈向了体系化、现代化的新阶段。
如果用比喻来解释,过去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如同散落的珍珠,虽然璀璨——涵盖了水、气、声、渣等各类污染要素,但难免存在重复、交叉甚至不协调的“摩擦声”。而法典化,就是用生态文明建设这根主线,将这些珍珠串成一条精美的“项链”。
秦天宝介绍,这部法典最大的特点在于“系统”二字。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采用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包括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总则编提纲挈领地明确基本原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这三编则分别从“治污、护绿、促转型”三个维度协同发力。
其中,污染防治编中特别设置了“通则分编”,就像从各个单行法中“提取公因式”,将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约谈等共性制度提炼出来,统一适用。这一设计,避免了以往大气、水、土壤法等法律之间可能出现的重复或矛盾,让法律执行起来更顺畅、更有力,极大提升了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
“适度法典化”的东方智慧:立足当下,亦为未来留白
此次编纂采用的“适度法典化”方式,展现了中国立法智慧的精妙。
这种“适度”体现在三个层次:
整合归并: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污染防治法等纳入法典,这些法律在法典出台后将不再保留,实现法律的“瘦身健体”。
择要体现:对于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融入法典,确保法典的权威性与涵盖面。
前瞻留白:针对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法治需求旺盛但实践经验尚不成熟的领域,作出原则性、引领性的规定。这既为当下的绿色转型指明了方向,也为未来相关法律制度建设预留了空间,充分体现了法典的时代性与前瞻性。
在秦天宝看来,草案中最具前瞻性和中国特色的亮点,无疑是“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这在世界各国的环境法典中都是罕见的创举。它直接将国家“双碳”目标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从政策引导层面提升为刚性法律制度。这一编不仅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法律地位,为碳足迹管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还特别回应了当下的新挑战,比如强化了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三体”废弃物的循环利用责任。
凝练全民共识:一部有温度的“绿色宪章”
法典体量宏大、内容复杂,为确保审议质量,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用了“一审整体、二审分编、三审合体”的审议模式。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将法典草案的审议列为2025年度中国十大环境法治事件之首。
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草案经历4次公开征求意见。从中国人大网的数十万条留言,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面对面座谈,立法机关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姿态,让公众全程参与到法典的每一个打磨环节,凝聚了全社会的最大共识。
居住在四川大巴山的全国人大代表胡晓玲,深切感受到生态保护法治化为山区带来的生态红利。在参与法典草案三审时,她注意到,草案明确保障公众生态环境权益,回应了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
从一审到三审,草案不断完善,切实解决了群众“家门口”的烦心事:
针对邻里间油烟、噪声“达标扰民”的难题,草案新增了从规划源头预防的规定,引导餐饮业合理布局,避免商住混居带来的环境纠纷。
针对野猪毁田这类“人兽冲突”,草案明确了紧急避险条款,规定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造成野生动物损害依法不承担责任,给群众吃下“定心丸”。
针对农民关切的秸秆焚烧问题,草案要求地方政府更加科学精准管理,不搞“一刀切”,在保障空气质量的同时兼顾农业生产实际。
针对光污染、电磁辐射等新型污染,草案作出回应,体现了法典对公众环境权益的细腻守护。
这些看似细微的制度设计,折射出法典的温度——它不仅是一部宏大叙事的法律,更是一部守护每个人呼吸、饮水、安居的民生大法。
让法律长出“牙齿”:刚性制度与柔性引导的平衡
为确保法典不是“纸老虎”,立法者在织密法治防护网、压实责任方面拿出了实招。
锐度: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顽疾,法典草案统一了罚则,明确没收违法所得、高额罚款乃至禁止从业,让“看得见罚不着”成为历史。
力度:让基层执法“看得见管得着”。 针对基层执法痛点,草案明确赋予县级生态环境分局执法权,打通了环境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准度:让“过罚相当”成为原则。 统一罚款标准,避免畸轻畸重;新增信用修复条款,给知错能改的企业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些制度设计,既体现了法律的刚性,也蕴含了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的柔性。”秦天宝说。一部好的法典,不仅要有惩治违法的雷霆手段,更要有引导合规的春风化雨。
从“东方智慧”到“全球方案”
世界上在生态环境方面编纂法典的国家并不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薇对此有着清晰的认知:“其法典的覆盖面、体量、影响力均无法与我国的生态环境法典相比。”
她认为,要以编纂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力的生态环境法典为契机,构建中国自己的生态环境法律理论和话语体系。
这部法典不仅覆盖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全要素,还专章规定了绿色低碳国际合作,明确了参与引领全球绿色转型的路径。它不仅将为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筑牢法治根基,也将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独树一帜的“东方借鉴”。
送给未来的“厚礼”
“即将诞生的生态环境法典,是送给未来的一份‘厚礼’。”秦天宝的这句话,道出了这部法典的深远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如果说《民法典》是保障公民个体权利的“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那么正在诞生的《生态环境法典》则是守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根基的“绿色宪章”。
它丈量着中国从工业文明迈向生态文明的法治尺度,也标注着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温度。它不仅是一部保护环境的法律,更是一部守护每个人生态环境权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生大法。
随着全国人代会的审议,这部浸润着时代精神、凝聚着全民共识的法典,必将为美丽中国建设奠定永恒的法治基石,也必将深刻影响每个人的生活和国家的未来。(法治湖北)
本文部分素材来源:人民日报、央视网、中国网、中国青年网、《中国人大》杂志等。
《两会法治观察》专题策划:秦前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