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立足数字法学的专业知识和前沿动态,按照本体论、治理论、价值论、人权论、法治论的逻辑框架,详尽阐释了数字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致力于构建相应的理论体系和健全的知识体系,进而为新型法学人才培养提供专业基础和理论支撑。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本科生学习数字法学的教材及学习用书。(主编:马长山,文源:数字法理学)
马长山,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华东政法大学公民社会与法治发展比较研究中心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数字法学评论》主编,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先后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人社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清华大学《中国非营利评论》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工信部重点实验室·北航工业和信息化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上海市人工智能伦理专家委员会委员、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外国人研究员”。
主要研究领域:法治国家理论、数字法治。马长山教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2项,主持教育部、中宣部和司法部课题多项;出版著作9部、发表论文100余篇;获得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及其他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一、二等奖多项。
数字法理学
马长山教授领衔主编新作
揭示数字社会的法律机理
阐释平台和算法的规制逻辑
探索中国的数字法治模式
▣下述内容精要择摘自《数字法理学》一书“编写说明”部分,由马长山教授执笔。更多精彩内容,敬请以纸质书为准。
随着新兴技术的深度应用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化生存已经成为一种生活常态。要想在数字化环境下自如地生活、学习与工作,就必须掌握数字知识与技术,掌握其中的基本规则、权利与义务,懂得如何与其他数字公民进行交往,懂得数字世界的伦理道德规范。这意味着,数字时代不会再有与数字知识和技术无关的文科领域了,而必须都是文理交融的新文科。对于新法学而言,其不仅要实现数字化生存所需要的文理交融,更要反映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公民、数字司法、数字治理、数字人权等的法治关系与运行机理。基于此,传统法学教育必须转向新法学教育——数字法学教育,这个巨大的转型升级无疑是一场法学教育“革命”。
基于对数字时代的巨大变革和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设的需要,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对“加快发展社会治理法学、科技法学、数字法学、气候法学、海洋法学等新兴学科”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2024年1月2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明确将“网络与信息法学”列入学科专业目录。尽管各自定位不一,但都确认了数字时代的法学变革发展现实,由此开启了数字法学研究和教育的新篇章。
然而,法学界对于数字法学的理解却明显不同。
一是把数字法学理解为一个新兴的交叉学科,即法学一级学科项下的二级学科,这是微观主义的学科立场。
二是把数字法学理解为领域法学,即立足问题导向,以数字经济社会领域全部与法律有关的现象为研究对象,它不仅与文科相融合,还与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人工智能、物理学等理工科相融合,其研究范式体现出一体整合性、横断交叉性、开放协同性、广泛应用性,进而形成一种新型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这是中观主义的领域立场。
三是把数字法学理解为一种时代法学,即从法学发展的历史长河来看,可以分为三种形态——以血缘和等级为基础、体现农耕社会规律的传统法学;以人权、私产和契约为基础,体现工商社会规律的现代法学;以平台、数据和算法为基础,体现数字社会规律的数字法学,这无疑是宏观主义的时代立场。
如果从时代发展来看,数字法学应该是从工商社会迈向数字社会的进阶发展,它是以数字社会的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是对数字社会的生产生活关系、行为规律和社会秩序的学理阐释和理论表达。从根本和长远来看,数字法学无疑是一种时代意义上的法学。
基于时代意义上的数字法学定位,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数字法理学》(本科生用书),它可以被看作《数字法治概论》(硕士研究生用书,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的姊妹篇,力图由浅入深、由点到面地系统阐释数字法学原理、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目前,国内已出版了相关的数字法学教材,但基本上是从部门法或者交叉学科视角出发的。而本教材立足数字法学的专业知识和前沿动态,确立了本体论、治理论、价值论、人权论、法治论的逻辑框架,详尽阐释了数字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致力于构建相应的理论体系和健全的知识体系,进而为新型法学人才培养提供专业基础和理论支撑。
本书无疑是集体智慧的结晶。编写团队成员均为近年来在数字法学领域成果丰厚、颇有影响的知名专家学者,编写体系和内容也反映了数字法学研究的最新动态和较高水准。本书由主编拟定大纲,经集体讨论后,团队成员按分工撰写,最后由主编统稿、定稿。各章撰写的具体分工如下:
导言、第一章,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马长山
第二章,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齐延平教授团队
第三章,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智航
第四章,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郑志峰
第五章,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欣
第六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丁晓东
第七章,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
第八章,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张凌寒
第九章,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郭春镇
第十章,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王福华
第十一章,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周尚君
第十二章,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张文龙
第十三章,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陆宇峰
第十四章,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龚向和
第十五章,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
第十六章,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韩旭至
第十七章,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禄生
第十八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胡铭
在此,感谢编写团队所有专家学者的辛勤工作和创新努力,感谢法律出版社对本书出版的指导与帮助,也感谢学界同人长期以来的鼓励和支持!
由于本书主要涉及全新的法学领域和实践问题,其中的很多理论和制度都在探索和创新之中,加之编写团队的水平有限,因此,不足和错讹之处在所难免,还望学界同人和社会朋友不吝赐教和批评指正。
马长山
上海·华亭书斋
2025年3月16日
(本文来源:中法图、作者:马长山)
《数字法治》专题统筹:秦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