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湘阴男子肖新良因12字网络评论被
一、 错案何以铸成?——基层执法与司法的双重失守
执法随意性与“口袋罪”滥用: 湘阴县公安局最初的处罚依据极其薄弱。肖新良的评论,仅是针对公共事件(坠楼事故)表达对可能存在的工程质量(“豆腐渣工程”)和行政举措(“统一招牌”)的质疑,既无明确指向具体单位或个人,更无证据显示其具有“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恶意与客观效果(仅获6赞1回复)。将其定性为“寻衅滋事”,实则是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这一本应严格适用的条款,异化为打压不同声音的“口袋罪”,暴露了基层执法的随意性和对公民言论权利的漠视。
司法审查的失能与地方保护色彩: 更令人忧心的是,一审(汨罗市法院)、二审(岳阳市中院)均未能有效纠正这一明显错误。一审判决将肖的评论与“他人的恶意诋毁评论点赞”强行关联,并强调其对“湘阴县委政府及领导个人产生了一致性的负面政治影响”。这种将“领导个人感受”与“社会公共秩序”混为一谈,甚至将批评言论的“政治影响”作为定罪依据的逻辑,已严重偏离了法律判断的轨道,带有浓厚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二审法院的“维持原判”,则反映出基层司法机关在面对“地方力量”时,独立审查和纠错能力的严重不足。
二、 错案何以难纠?——剖析纠错机制的多重梗阻
肖新良案从错误处罚到最终纠正,耗时两年、历经三级审判,其艰难历程恰恰映射了基层错案难以纠正的深层困境:
“地方共同体”的隐形壁垒: 基层公安、检察、法院系统长期在同一地域工作,形成了复杂的人际网络和潜在的“地方共同体”意识。当案件涉及地方形象或特定领导时,出于维护“地方声誉”或避免得罪实权人物的考虑,基层司法机关(尤其是一审二审)可能更倾向于维持行政决定的“权威性”,而非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独立审查。本案中一审判决对“领导个人负面影响”的强调,便是这种思维的明证。
权力干预的阴影与“人走案翻”的无奈: 本案的戏剧性转折点耐人寻味:力推统一招牌政策的时任湘阴县委书记李镇江于2024年7月被“双开”,县公安局时任局长刘志忠于2024年6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落马。而肖案最终在2025年6月由省高院翻案。这种时间线上的关联性,虽无直接证据链,却强烈暗示了权力因素在案件初期走向中的潜在作用。错案的纠正,往往需要等待权力格局的变动或更高层级力量的介入(如省高院再审),这本身就是纠错机制脆弱性的体现。
高昂的维权成本与制度救济的低效: 对于普通公民如肖新良,挑战一个已被两级法院“背书”的行政决定,需要付出巨大的时间、精力、金钱和心理成本。漫长的诉讼周期、复杂的法律程序、对抗地方行政和司法系统的压力,足以让大多数人望而却步。现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错渠道,在基层实践中常显低效,难以快速、有效地拦截和纠正初始错误。
司法理念偏差与“宁左勿右”心态: 一些基层执法者和司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对“寻衅滋事”等兜底条款的适用尺度过于宽松,甚至存在“宁严勿宽”、“宁左勿右”的心态,认为打压言论“不出事”比保障权利“更稳妥”。这种理念偏差是错案产生的思想根源,也是纠错时的认知障碍。
三、 超越个案:网络言论自由与法治公信的拷问
肖新良案虽小,其意义重大:
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 公民对公共事务发表批评意见,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只要非故意捏造事实、恶意诽谤,即便言辞激烈、观点偏颇,也不应动辄得咎。公权力对网络言论的规制必须极其审慎,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主客观一致、行为与危害结果明确),避免滥用“寻衅滋事”等模糊条款进行扩张性执法,否则将严重窒息社会监督和公共讨论的空间。
法治公信力的基石: 司法的生命在于公正与独立。基层法院作为纠纷解决和权利救济的第一线,其能否独立于地方行政权力和人情干扰,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直接关系到民众对法治的信仰。本案中基层司法的失守,损害的是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湖南省高院的最终改判,虽彰显了司法终局纠错的底线作用,但也反衬出基层司法生态优化的紧迫性。
纠错机制亟待强化: 必须正视并着力疏通基层错案纠错的梗阻。这包括:切实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完善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口袋罪”适用的审查;降低公民维权成本,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渠道的效率;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破除“地方共同体”的保护伞。
四、结语:迟到的正义与未竟的课题
肖新良最终获得了清白,但两年的“冤狱”烙印和维权艰辛是无法完全弥补的。他的遭遇,是一面照向基层执法司法生态的镜子,清晰映照出权力任性、司法依附、纠错无力的现实困境。杜绝类似悲剧,不能仅依赖个案中更高层级权力的“拨乱反正”,更需从制度层面发力,筑牢权力制约的藩篱,激活基层司法的独立品格,畅通权利救济的渠道,让法治的阳光真正穿透地方权力的阴影,使每一个公民都免于因言获罪的恐惧,让正义的实现无需再经历如此漫长而坎坷的跋涉。(作者为中实智库舆情治理研究员,AI配图)
《舆情于法》专题策划:秦前松、编辑: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