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作者:徐汉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侯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博士研究生。
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正成为市域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有序、人民更高品质生活的核心密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一体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与“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内在地合乎逻辑地包含以法治保障和促进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这些重大改革项目的精准实施,必将使法治成为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法治在市域社会治理领域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使市域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6月9日,两名外卖员准备进入天津市河西区文化中心工会驿站休息。 新华社记者 赵子硕/摄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运行逻辑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是指在市域空间范围内,多元治理主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托国家法律即“硬法”与乡规民约、城市公约、行业自治规范等“软法”协调统一并构成结构严密、科学规范、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以优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以及人文环境资源配置,有效预防和化解市域社会冲突与风险,使国家、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合作共治、良法善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
市域社会治理在优化社会治理层级功能承上启下的独特地位,为其法治化路径提供了鲜明样态。市域通常以地(州、市)行政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为依托,统筹县(市、区、自治县)、乡镇(街道、自治乡)、居(村)治理事务需求,既能有序承接省级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宏观部署要求,又能及时回应市域内治理事务共性与差异性的需求,适时供给符合自身治理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公共政策等公共品,使其承接治理事务范围的宽域性。市域包含城市建成区、城乡接合部、农村腹地等多重空间形态。这使得市域治理须科学谋划与统筹“居住空间、生产空间、交换空间、生活空间、街头空间”治理事务,使其治理制度规则协调性互补性功能同频共振。市域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以国家法律为依据;同时,设区的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形成“政策试验-经验推广-制度供给的补充”闭环,治理体系的综合性促成法治运行的自洽性。
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养老服务驿站一角 新华社记者 肖艺九/摄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践检视
2020年以来,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并确定了一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形成了诸多卓有成效的法治化样本。例如,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和美网格”基层治理模式;湖北省宜都市“双基强化、三治融合”样板等“党建引领型样本”;杭州市“城市大脑”法治化治理系统、厦门市“e政务”法治服务平台等“技术赋能型样本”;江苏省南京市、河南省安阳市、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等制定社会治理促进条例或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等“立法创新型样本”;广东省东莞市“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四川省乐山市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等“风险防控型样本”。这些样本从不同侧面体现了在法治轨道上助力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其成效有以下方面。
地方立法推动市域治理的法治化。江苏省南京市、河南省安阳市、青海省海东市等六个地级市制定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吉林省长春市、河南省焦作市、山西省太原市、四川省成都市、山南市等八个市州制定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这些地方的立法创新,为社会治理提供法律保障,提供法治框架,也为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难点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技术赋能助力综合治理系统建设。通过系统化综合治理,实现治理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福建厦门建立了海丝中央法务区高平台高水平服务模式,推动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域外法查明中心、反垄断审查合规辅导中心、商事海事调解中心、涉外海事法庭、国际商事法庭、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国际法商融合基地、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公安边防、海关等执法机构、监管部门、法律服务,创新公共垄断资源与法律服务深度破垒融合的最佳实践形式,形成“一网通”“一站式”服务,打造航母级高端专业法务区,以精准优质高效服务助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
法治解纷机制的落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全国推广,强化法治意识,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法律手段,对人民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多途径、多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定分止争,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从而实现市域社会经济更高质量发展,政府更高效率管理,文化更加繁荣兴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生态环境更加美丽宜人,人民更高品质生活,对外更高水平开放。
市域治理法治化水平普遍提升。主要表现在:地方立法稳步推进;市域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市域司法保障作用日益凸显;地市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发现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的“五个能力”明显提高;市域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基本形成。
2024年9月24日,工作人员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美丽阳光家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市民服务。 新华社记者 肖潇/摄
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路径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根本保证。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是以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多元共治规则构建为重要载体。在法治轨道上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遵循的要旨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必须适应市域社会治理形势任务的要求,强化党委统筹功能,建立“党建+法治”的双考核机制,将依法治理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评价。此外,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渠道,将公众参与纳入治理效能考核,例如吸纳律师、高校等第三方参与政策规则制定;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专业化调解、评估机构等,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2024年11月28日,在河南省郑州市秦岭路街道秦江社区,“西郊老街坊调解队”成员在开会。 新华社记者 李嘉南/摄
优化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建立健全立法前和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立法调研,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立法项目库,广泛征求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市民等社会各界对立法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了解市域社会治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使立法项目能够精准回应社会需求;构建“立法-实施-评估”闭环,可设立“立法后评估基金”,以激励约束追踪法规实效。二是推动区域立法协同。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建立立法协作平台,统一环境治理、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执法标准。
完善协同机制,增强治理合力。打破部门壁垒,破除条块分割固化,完善协同机制,才能增强治理合力。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地市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案件信息的实时传输、互联互通。二是强化执法部门协同配合。建立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针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市域社会治理难题,如环境污染防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非法建筑整治等,由政府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三是建立健全执法协调会议制度、执法信息通报制度等,及时沟通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
强化技术赋能,守住法治边界。数字技术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带来了加速发展。但同时,数字技术的嵌入治理可能强化行政权力的单向扩张,技术赋能的“马太效应”也可能加剧弱势群体边缘化。技术既是记录权力运行的监督工具,也是限制技术操控权力的被约束的对象。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意味着从制度层面为数字治理厘定边界。一是要构建数据安全屏障。制定市域数据分类分级标准,防止技术滥用。二是设立科技伦理委员会,对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进行前置审查,嵌入公平、包容等价值准则。坚持“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完善重大公共决策合法性审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打造高水平法务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升级。为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建设需要破除系统壁垒、地域壁垒、行政管理壁垒,走开放、合作、协调的法务区模式之路。建议全面推广厦门海丝中央法务区模式,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以法治引领和保障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转型升级。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以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为视角”(21JZDC02)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5年第28期
编辑:秦正